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如何影响环境质量的?

2022-09-05 14:45:15

  导读:近期有许多读者咨询⼩编,什么是“VOCs”?VOCs排放是如何影响环境质量的呢?今天⼩编带⼤家了解下。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近年来,全国 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控制取得明显进展,但 VOCs 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环境影响⽇益突出,导致我国以 PM2.5和O3为特征污染物的⼤⽓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PM2.5 浓度仍处于⾼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远超过国家环境空⽓质量⼆级标准;同时,重点区域 O3浓度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已成为部分城市的⾸要污染物。VOCs 排放还会导致⼤⽓氧化性增强,且部分VOCs 会产⽣恶臭。

  鉴于VOCs的巨⼤危害,国家出台了《⼗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作⽅案》,⽅案指出:①推进重点推进⽯化、化⼯、包装印刷、⼯业涂装等重点⾏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 污染防治;②各地要全⾯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作,建⽴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涉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产等化⼯企业,使⽤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造板、注塑等制造加⼯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③严格建设项⽬环境准⼊。提⾼VOCs 排放重点⾏业环保准⼊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化、化⼯、包装印刷、⼯业涂装等⾼ VOCs 排放建设项⽬。新建涉 VOCs 排放的⼯业企业要⼊园区。

  各地政府也随后出台⼀系列关于VOCs 的整治⽅案及制度,加⼤VOCs 的整治⼒度,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珠三⾓、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东、河南、⼴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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