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回收治理行业发展历程

2022-09-08 09:04:14

  导读:VOCs(VolatileOrganicCompounds)是组成成分复杂的挥发性有机物,具有活性强、物理属性易变、易扩散等特点,属于大气污染物之一,可对人类及环境带来巨大危害。目前已检测出的VOCs多达300余种,在不同条件下可引发不同类型的大气污染,如在光化学反应下会产生光化学烟雾,大量VOCs会向二次有机颗粒物转化,形成PM2.5,导致雾霾产生。

  按VOCs成分的化学结构差异来分,VOCs可分为八类,包括脂肪类碳氢化合物、芳香类碳氢化合物、氯化碳氢化合物等。工业排放源VOCs产生可分为四类,分别是含VOCs产品的使用、以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VOCs的生产及有机物的存储和运输。其中石油炼制、印刷等行业大量使用含VOCs产品,工业排放源中超过50%是由含VOCs产品的使用贡献。

  中国政府重视针对工业排放源的VOCs治理,而由于VOCs成分复杂、排放源广,目前VOCs排放总量较难估计,据环保部估计,工业排放源VOCs排放量约占人为排放源排放量的55.5%。随着中国工业迅速发展,VOCs的排放量将日渐增加,对环境危害加剧。VOCs治理方式从源头到末端包括三大治理方式,分别是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及末端处理,目前中国企业的需求主要在产品生产后再进行VOCs治理,即末端处理。末端处理涵括回收和摧毁两大技术,这两类技术的主流工艺各涵括四种方法,回收技术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及膜分离法;摧毁技术包括燃烧法、生物降解法、光催化法及等离子法。

  中国VOCs行业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起步和快速发展两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91-2011年)

  由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工业化进程时间早,政府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外资企业在VOCs治理行业起步较中国企业早。如美国政府于20世纪中期便颁布与VOCs治理行业相关的各种政策法规,1955年的《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的《清洁空气法》等,并随着技术进步将法规标准进行提升。因此,VOCs治理行业政策、标准与美国工业发展匹配性高。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91年11月通过《VOCs跨国大气污染议定书》,本土企业及环保机构开始关注VOCs治理行业。中国工业快速发展,然而VOCs治理技术落后及企业环保意识较低,VOCs监测治理效果欠佳,导致中国环境污染加剧,对社会及生态系统带来损害。随后,监管层对VOCs引起的污染开始重视,国务院于2010年5月发布《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将VOCs治理上升到国家层面,但由于VOCs成分复杂、污染排放源广,造成相应政策、法规制定难度大,这个阶段中国政府还未出台与各行业相匹配的VOCs治理的标准管理体系。

  因此,企业排污随意,对环境造成破坏,恶化的生活环境让民众对VOCs治理的关注度和重视度增加。如2011年6月被央视曝光的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排污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周边民众民怨渐起,其不良现象曝光导致企业品牌形象受损。这类事件的不断出现严重影响相关企业的市场影响力,为解决污染问题,企业排污治理需求逐渐增加。

  2.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至今)

  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加速,VOCs带来的大气污染日渐加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研究,1980年工业排放源VOCs排放量为115.1万吨,2012年这一数据上升至2,088.7万吨。环境压力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战略促使政府开始制定相应行业法规以遏制VOCs排放量的快速上升,减少VOCs所带来的污染。监管层的重视促进VOCs治理工艺水平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加强,令VOCs治理行业得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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